吉林东辽县检察院科学管理促进执法规范化
正义网吉林12月21电(通讯员 纪连生)12月16日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在安徽省蚌埠市召开,吉林东辽县检察院检察长郭静波参加会议并在会上发言,将近年来在规范化管理机制的探索上所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同与会者分享。得到与会领导和同行的好评。
该院从2008年开始,依据国际质量管理标准ISO19001和高检院的《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体系指导性标准》,建立并试运行了规范化建设管理体系。四年来,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规范运行,扎实推进,为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促进东辽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体系保障。
引入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理念和运行模式,建立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机制,是一项前所未闻的新生事物。试点之初,该院先后派员参加高检院组织的长沙座谈会和省院组织的对第一批试点院乾安县院的考察学习,直接掌握第一手资料。又聘请管理咨询专家来院指导,使全院人员在规范化管理知识上得以增进,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创新意识被激发出来,为顺利开展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认识基础。
该院按照相关要求,经过周密策划,各科室协调动作,院党组统筹推进的,全院上下立即投入到体系文件编写工作中,节假日不休,工作日加班加点,管办人员更是经常工作到深夜。检察长亲自撰写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组织班子成员对管理手册进行详细推敲和严格把关。经过近一个月连续奋战,终于编写并印制出一套体系完整、结构严谨、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规范化管理体系文件。内容涵盖了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察事务、检察保障的每一过程和环节。在体系文件正式发布之日,体系开始试运行。
四年来,该院每年都认真组织二次内部审核和一次管理评审,还先后两次迎接高检院组织的审核。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发布后,该院又集中组织一次系统培训,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完善了规范化管理体系,使体系充分体现了执法规范化的最新要求,实现了执法规范的持续改进并一直保持良好状态。
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引入显著地提升了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也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员参与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无形中对广大检察人员理念、心理、行为都产生了深刻影响。规范执法渐成习惯,内部监督日趋完善,试点工作有效地推进了该院整体工作的科学发展。2005年以来所办案件无一例赔偿,无一例上访。连续四届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院,并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还先后被评为市优秀基层党组织标兵、全省优秀基层党组织、全省文明单位和全国文明单位。